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9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了天元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2019年4月24日,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办下发了《株洲市天元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批复天元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机关三定规定。我局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科室1个,即综合办公室。并组建株洲市天元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主要负责天元区医疗保险(含被征地医保)、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管理工作。

在习近平总书记“两不愁,三保障”的思想指导下,区医保局完善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