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4-24 16:31:08          来源:株洲市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彭珍楠 | 作者: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10692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自即日起,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或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养殖禽畜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等动物类及其副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用鸡肉、鸭肉、猪肉等冒充牛羊肉,或者以添加香精、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牛羊肉制品,以合成肉冒充原切肉;在肉制品加工中滥用工业双氧水、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肉制品漂白、防腐、浸泡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以及在屠宰、销售环节注水注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夜市、烧烤店、大排档、火锅店等肉制品经营场所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网络平台对入网主体(企业)资质审核把关不严,资质信息公示不全或虚假公示。

(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虚假资质信息(营业执照、食品许可等)在平台备案。

(八)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食材采购不规范(如:非法使用野生保护动物、食品原材料来源不明等)。

(九)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行业"潜规则",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对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0731-28683400进行举报。

2.可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或0731-22868315进行举报。

(二)来信地址:

1.天元区嵩山路196号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治安大队;

2.天元区嵩山路188号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三)来访举报:

1.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值班室;

2.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责编:彭珍楠

一审:彭珍楠

二审:罗润球

三审:吴丹

来源:株洲市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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