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

金融办

机构简介

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分析本区金融运行情况,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协调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指导、协调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地方性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相关工作。    

(四)参与研究全区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及时掌握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资金投放重点和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株洲高新区的金融支持,协调相关融资工作。

(五)负责培育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管理全区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协调推进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六)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促进银企建立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从而实现政、企、银三赢的良好格局。

(七)负责联系全区金融管理机构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推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规范发展。

(八)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承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市场退出的初审工作。

(九)指导地方性金融业协会自律建设和管理。

(十)参与协调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区级担保公司、典当行业、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和处置;参与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研究规范本地区民间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